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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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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的,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必须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一些原因必须与劳动者解除,也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且要协商一致后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