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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全额扣除工资 员工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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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本人过错违反劳动合同相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主观过错大小、收入情况、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损害赔偿的约定等因素,而不是一概而论地按照全额损失来主张赔偿。也就是说,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全额扣除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