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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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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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