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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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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要工资?

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要工资?

首先,我们需明确一点,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

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发放两倍的工资。

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又不认账,别说两倍工资,就是一倍,也不好要啊。那么首先,我们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当然,这是要在劳动关系清楚,无争议的情况下。

如果用人单位干脆不承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劳动关系,只有等劳动关系确定下来了,才能谈及之后的给付工资的事情。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发工资,此时我们如果是遇到了工资的纠纷的时候,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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